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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躲闪不及撞死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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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424什么是编号?

车祸躲闪不及撞死行人

市区内开车 绿灯的时候正常行驶 突然有行人奔跑而过躲闪不及将其刮倒在地 其后的1-2车辆也因躲闪不及从身上驶过 这样的情况责任该怎么划分。

咨询者:fa126183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彭道柏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区
手机:13996830876
积分:1080
]
回答时间:2010-07-18 14:45
彭道柏
行人承担主要责任。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7-18 15:01
程向云
您好,应该说行人有责任,究竟多大的责任,应该有公安交警来处理确定责任。
林均律师
[地区:浙江-台州市
手机:13205761857
积分:735
]
回答时间:2010-07-18 15:03
林均
责任由交警定,你只是将其刮倒,后面的车致死的,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积极应诉,一定要交警将后面的车的情况也需要表述到事故认定书上,掌握好积极应诉,委托律师处理为妥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18 17:16
魏国鹏
行人违章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后面的1-2车辆无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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