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村主任他自己筹资金,为村里引进了新民居项目,镇政府派镇里的人大主席负责该项目,她在开发商那要了二十万元,开发商把钱打到了他儿子的账号上了,他把钱有分给了村里两委班子每人五千,到项目部他又给我父亲和村书记每人一万元自己一万,然后他又和村书记商量说我父亲为这项目垫了不少钱,他们两个就有个我父亲十万元,让其还账,他们三番五次的给我父亲他才收下,我父亲把钱存到了村里的账户里,然后又从账户里取出来花在了这个项目上了,那我父亲够得上受贿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