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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抚养权,男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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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3642什么是编号?

再婚,抚养权,男方责任

协议离婚后,因儿子年龄小,由我抚养至7岁,男方未付一分抚养费,儿子现因上学问题,在公证处公证后,户口迁入男方户口。

但男方一直不照顾,现因须再婚,请问如果将儿子的抚养权要回,可否?算不算自动转让抚养权?

补充说明:
男方将孩子寄托在小饭桌,只是付费,也不愿照顾。考虑到孩子的身心成长,户口再迁的问题.主要想知道该怎么办?1.孩子现在的抚养权问题 2.户口再迁问题3.怎样走法律程序解决
咨询者:fa450973宁夏
[咨询时间:2013-04-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3-04-16 15:20
邹伙发
抚养权和户口没有必然联系,这要看离婚协议中是如何约定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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