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因儿子年龄小,由我抚养至7岁,男方未付一分抚养费,儿子现因上学问题,在公证处公证后,户口迁入男方户口。
但男方一直不照顾,现因须再婚,请问如果将儿子的抚养权要回,可否?算不算自动转让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