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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后又抢救,但无效,怎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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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3528什么是编号?

故意杀人后又抢救,但无效,怎样判刑

行为人故意杀人后又对受害人采取抢救措施,但抢救无效使其死亡,虽然认定行为人犯罪既遂,但判刑时行为人的这种主动抢救受害人行为,符合“情节较轻”一说吗?与故意杀人但不采取抢救措施相比,会对该行为人减轻处罚吗?

咨询者:fa450802河北
[咨询时间:2013-04-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3-04-16 06:11
王林
你好,属于酌定量刑从轻处罚的情节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82
]
回答时间:2013-04-16 10:50
闫建秋
委托律师介入,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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