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故意杀人后又对受害人采取抢救措施,但抢救无效使其死亡,虽然认定行为人犯罪既遂,但判刑时行为人的这种主动抢救受害人行为,符合“情节较轻”一说吗?与故意杀人但不采取抢救措施相比,会对该行为人减轻处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