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想咨询你一下,就是我们单位给其他的单位上传东西,他们给我们传东西的人是每个月二百到三百元的报酬,他们每个月往我们这边的存折账户上打钱,从2008年至今天,这个存折都被我们单位上的一个领导拿着,钱被他私人占有,他这样做算不算购成犯罪?这几年下来大概有一万多块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