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作为你父亲的直系亲属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最终是否认定为视同工伤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关于证明,第一,120将你父亲从车间救走可以证明你父亲当时是在车间,第二,当时车间是否在生产,生产的是什么产品,你父亲是从事生产工序中的哪道工作,第三,你的母亲和哥哥作为工伤认定申请人,他们对在亲历现场的陈述本身就能起到证明作用,第四,抢救的病历。对这些情况和证据劳动部门会综合考虑的。
条例规定,职工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老板如果不认为是工伤,由老板负举证责任。
另外要说一点的是,这一服装加工厂是否领有营业执照,这对认定工伤有很大的影响。
条例规定,职工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老板如果不认为是工伤,由老板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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