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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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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1472什么是编号?

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分割问题,现在男方不肯分割房产,因为购房款是由男方父母出钱购买的,但是购房人为男女双方的,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者:fa447735河北
[咨询时间:2013-04-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4-05 20:07
魏国鹏
购房人为男女双方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依法进行平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3-04-05 21:38
闫建秋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3-04-06 13:52
王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1、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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