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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
已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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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编号:281471
什么是编号?
征地补偿
去哪里查询国家征地的补偿标准。
补充说明:
那从哪里可以查询到每公顷的赔偿金额呢?怎么查询到国家下拨的赔偿款与实际发放的赔偿款是否一致呢?
咨询者:
fa447733
河北
[
咨询时间:2013-04-05
悬赏分:
20
解答数:2
]
最佳答案
王林
律师
[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3-04-06 13: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河北王林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周到、高效的法律服务!
回答
共
1
条
闫建秋
律师
[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82
]
回答时间:
2013-04-05 21:39
结合土地情况综合考虑,可以咨询当地土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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