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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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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1078什么是编号?

宅基地转让纠纷

亲戚家常年在外地生活,去年其堂弟以8000元价格买了我亲戚老家的房子,连同宅基地,去年买方拿着卖方开的证明年底办了宅基证过户。

问题是交易时买方知道要拆迁补偿,卖方并不知道,现在房子和宅基证相关补偿高于10万。

请问能否以民事交易显失公平为理由,申诉买卖合同无效。

补充说明:
补充情况:
1. 房子多年前老人分家时已分给儿子,有分家协议。(农村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宅基证上名字没有过户,还是老人的。请问在儿子儿媳不知情时,老人有没有权利独自卖掉房子和宅基地?
2.办理宅基地过户时卖方不在场,买方只拿着卖方开的证明办理的过户。请问是否符合规定?
3.卖方该如何维权?
咨询者:fa447143河南
[咨询时间:2013-04-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谷忠斌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871909494
积分:382
]
回答时间:2013-04-03 15:35
谷忠斌
这个案件以显失公平为由诉无效很难胜诉
谷忠斌律师于 2013-04-03 15:3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郑州夏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525534091
积分:2016
]
回答时间:2013-04-03 20:20
郑州夏
不能的,现在是不是宅基地证是人家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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