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了孩子就昏过去了,身体一直虚弱,孩子刚38天,丈夫提出离婚,妈妈把我和孩子接回了娘家,第二天带我去看病,把孩子送回了婆家,过了6天去接孩子,婆家却不让进门,也不让看孩子,现在已经快4个月了,婆家不说离婚,也不让见孩子,更是对我的病不管不问。
由于婆家和娘家是临村,婆家到处说我的不是,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逼我说离婚。
我想问:在哺乳期丈夫对我不管不问,不让我见孩子,是不是应该负法律责任?在外边毁坏我的名誉,是不是负法律责任?我该怎样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