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律师,你好,我是唐山市丰润区的赵小姐,我姐姐和姐夫开了一家钢材厂,去年时跟沈阳的王先生合作,买钢材,出于生意上的照顾,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就先给对方打款10万,对方说发两车货,让再打款一次,我姐夫就又拨款,前后两次有二十多万,可对方没给发货,就没了联系,当时也没有报案,前不久偶然发现那位王先生了,就派人跟着王先生,去派出所报了案,可派出所说已经超过一年了,无法立案上诉,认为这是民事纠纷,不再受理了,那个人也承认这件事,可就是说不给钱,现在我姐姐他们应该怎么办那?请您帮我们想想办法,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