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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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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949什么是编号?

合同违约

我与一家公司购买生产机器,订金付了,但没签定合同,当时约定交货日期为5月20日,但到目前机器还没交付,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自身权益。

咨询者:fa125713浙江
[咨询时间:2010-07-1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7-14 14:03
殷国丰
可以要求对方交付机器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李顺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36666269
积分:1830
]
回答时间:2010-07-14 14:51
李顺涛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能够证明交货日期为5月20日,那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立即交付货物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能证明交货日期,那你可以书面催告对方在限定日内交付货物,否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订金并承担损失。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14 15:21
魏国鹏
卖方交付货物是其法定的义务,现在其拒绝交付货物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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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0-07-14 15:44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对方违约,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具体的操作需要详细了解你的案情,建议带上你的定金收条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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