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员工,公司实行累积加班小时,2011和2012年加起来还有四百多小时没有结算(每个月去除36个小时),现在公司归北京管,四月份归广州管,怕四月份后,加班费不了了之。
求如何解决,联名上书可以吗?仲裁可以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