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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一段时间他就因为争吵嫌我唠叨就殴打我,这算家庭暴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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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9043什么是编号?

隔一段时间他就因为争吵嫌我唠叨就殴打我,这算家庭暴力吗?

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了,婚后经常因为夫妻吵架然后他就动手打我,这一年里他打了我五次,每次都是把我打的身上皮肤青一块紫一块的,可是我从来没有报过警。

前两天又因为吵架他打了我两耳光然后把我按地下拳打脚踢得。

弄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弄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请问这能算是家庭暴力吗?如果算是家庭暴力,我想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呢?还有我个女儿刚四个月,孩子能判给我吗?

咨询者:fa443894天津
[咨询时间:2013-03-2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3-24 08:56
魏国鹏
这属于家庭暴力,你老公的行为不适合抚养孩子,孩子一定会判给你抚养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于海英律师
[地区:天津-大港区
手机:13752441166
积分:657
]
回答时间:2013-03-24 10:19
于海英
属于家庭暴力,但是需要报警来收集证据,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03-24 11:41
齐志龙
属于家庭暴力,孩子原则归女方保留相关证据起诉解决
任爱卿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3001352656
积分:1266
]
回答时间:2013-03-25 11:56
任爱卿
女儿四个月应当是可以判决给你的,你的情况属于家庭暴力,如果没有报警的话证据不好证明。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03-25 20:31
张鹏
只要你能证明对方有这种行为就属于家庭暴力,关键是通过报警等方式保留证据。两周以内的孩子原则上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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