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于9年前,在精神病发作的状态下将我砍至伤残,险些丧命,后在居委会与民警的协助下送进精神病院。
在我俩共同生活的8年期间,他曾多次对我实施家暴,以至我内心产生严重的恐惧感,非常害怕与他一起生活!请问现在新的精神病法出来了,他这种情况能否有权要求出院?我该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他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