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工作时间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7822什么是编号?

工作时间

我是在饭店工作的一名传菜员(暑期工),老板让我们一天工作10小时还要轮流值班。

值班的人一天至少工作12小时。值班的人一天至少工作12小时而且所有员工在周末中午不许下班,这样做是否合法,值班算不算加班,算的话工资应该怎么算,那些法律条文对此有相关规定?

补充说明:
我是高三毕业的学生,但还没被大学录取。打算在那工作两个月再去上学,那我与饭店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吗?如果是 饭店一直都还没和我订立合同,我该怎麽办?如果不是,我是不是可以直接向饭店索要加班费?
咨询者:fa125537河北
[咨询时间:2010-07-1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0-07-13 08:08
唐康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0-07-13 08:22
程建锋
不知道你是否是在校学生,暑期工并不是法律上概念,如果你是学生到企业打工,我认为,你和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这样你就不受劳动法保护,而是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这要看你们之前是如何约定的。
侯立伟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864811998
积分:287
]
回答时间:2010-07-13 09:28
侯立伟
单位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应当算加班,支付加班费,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单位是要被罚款的。
颜翔宇律师
[地区:河北-秦皇岛市
手机:13933551997
积分:240
]
回答时间:2010-07-13 21:17
颜翔宇
我只能告诉你,饭店行为肯定是加班行为,应当给付你加班费。但是如果你不想再干下去了,一定要保留证据,如果你还想干,不要谈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的事情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