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苏州的。您好,我是苏州的想问一下在结婚前我老公的父母出资买了一套婚房,我们领证之后,婆婆带我去房产证上加上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的房子产权人是我老公,共有人是我,并且是共同共有。
那么在离婚时我有权利要求赔偿吗?共同共有是平均分的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