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在杨浦区有房约48平,想置换为长宁的房子约58平米,先买后卖。
其中差价想由女儿女婿公积金抵消,问题:女婿满十八岁后和自己父母三人共有一套商品房(三人名字),买房算二套吗?可享受买首套婚房政策吗?如算二套房,女儿女婿无贷款记录首付几成?公积金存款可全部作为首付抵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