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4/4/1进公司,公司2004/9月才购买社保,而且都是按最低基数购买,未达到实际工资,要求公司按最低基数高点都未果说公司规定按最低基数购买,请问能要求公司补足社保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吗?还有我们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5点,周六9点至12点上半,请问周六是算正常上班还是应该算加班,另外公司从来加班不算加班工资只能算补休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