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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共有的住房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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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695什么是编号?

产权共有的住房财产分割

我父母在我2007年结婚时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子产权是写的我和父亲各占房屋产权50%,并以我父亲的名义在银行办理13万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贷款本息总额15万。

银行贷款一直是我在还,至今已经还了9万。银行贷款一直是我在还,至今已经还了9万现在我想想把问问现在房子卖了的话,我能分得多少?另外我父母在买房子时借的一些外债,需要我承担吗?

补充说明:
首付是我父母付的共7万,然后贷款一直是我在月供的。现在这套房子大概能卖50万,卖掉以后怎么样分配售房款呢?另外我父母借的外债主要是用在房子装修上的,这部分要在售房款中扣除吗?
咨询者:fa125418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1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7-12 10:51
席公民
既然是你和你父亲各享有一半产权,那麽在房子变卖之后,应首先扣除你们各自支出的买房款项(首付和月供),然后你和你父亲应当各分得一半售房款。
你父母所借款与你无关了,因为他借款的那部分已经计算在他支出之内。在分得卖房款之后他可以自行归还。
席公民律师于 2010-07-12 10:5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陈秀玲律师
[地区:北京-崇文区
手机:15101193930
积分:84
]
回答时间:2010-07-12 11:26
陈秀玲
房子卖掉各占百分之五十;
外债不用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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