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企单位工作6年,现在我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呈,并得到老板签字同意,未曾发放的2013年1-3月工资还是未支付,请问我能仲裁赔偿么?赔偿的话又是怎么个赔法呢?
听说我可以按每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方法赔偿,不知道可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