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年前承租门面房一间,房租每年交给房主的姐姐再给我出具收条,近期我将此房进行转让,新承租方亦將房费交由房主姐姐并出具收条,我们都与房主姐姐签订合同,现在因这个姐姐反悔,说所签合同均无效。
请问这样的合同都无效吗?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