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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能不能不提前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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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5441什么是编号?

离职能不能不提前30天

2010.6月入职 2010.10月才开始上保险至今,有4个月没上,现在2013年3月准备辞职,可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定来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立马走人,但我3.5已交辞职通知?

咨询者:fa438004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06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3-06 07:32
李建成
您好,需要提起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的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3-06 07:41
牛国荣
单位存在不缴纳社保的行为可以立即要求解除合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3-03-06 08:51
邹伙发
可以直接离开单位的
刘江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982893232
积分:15673
]
回答时间:2013-03-06 09:22
刘江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处理。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3-03-06 09:37
阎书波
可以找个理由,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Q Q2497652768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3-06 14:17
刘子若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行为的,可以提出辞职后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离职。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3-06 21:17
赵江涛
找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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