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叙述情形初步判断对方应负全责,但最终应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如对方全责,应赔偿你医药费、误工费、自行车等财产损失费等相关费用。
如对方全责,应赔偿你医药费、误工费、自行车等财产损失费等相关费用。
今天上午骑自行车骑行在自行车道上,一辆车突然从一个无任何标识的路口出来,把我撞倒后,车主下车后先检查她自己的车,没有管我,我当然吓哭了,我的左手肩膀不能动了,之后我要求她把我拉起来,她才帮忙把我拉起来,然后她在那里狂打电话,我也打电话叫我家人过来。
过了大约10分钟才报警,后来又过了半个小时,我家人过来了,她的弟弟还有她的老公也来了,她弟弟不分青红皂白的用手机拍我,还边拍边说我是骗子,撞车党,还扬言说马上把照片放到网上去。
我快气死了,然后她弟弟还想打人,当时我爸爸抱着我才8个月大的孩子,撞了人还那么嚣张,真的是无语了。
之后交警过来了解情况,说是小事,叫我们自己协商解决。
可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加之对方又那么盛气凌人,我不愿意私了。
交警把车拖走了,说明天下午去处理结果。交警把车拖走了,说明天下午去处理结果本人已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左胳膊软组织受伤,小脚皮外伤。
因本人在哺乳期,医生又不敢给我开药吃,只开了膏药贴,但是这样,本人的宝宝需要停奶一周。
请问这样的话,本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对方全责,我需要什么样的赔偿?谢谢各位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