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毕业的应届生,在毕业前,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7月1日报道,2号就正式上班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发现自己不适应这边的工作环境,想辞职,但是就业协议上有规定违约金2000,请问我需要支付这个违约金吗,还有,这十天的工作我可以获得收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