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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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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477什么是编号?

解除协议

您好,我是今年毕业的应届生,在毕业前,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7月1日报道,2号就正式上班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发现自己不适应这边的工作环境,想辞职,但是就业协议上有规定违约金2000,请问我需要支付这个违约金吗,还有,这十天的工作我可以获得收入吗?

咨询者:fa125286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11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闵彤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827064467
积分:620
]
回答时间:2010-07-11 08:06
闵彤
有试用期的约定吗?如果在试用期内,你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其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付出了劳动就应该有报酬。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0-07-11 08:10
唐康
聘请当地律师当面咨询、代理。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0-07-11 08:33
程建锋
你可以提出辞职,没有特殊情况,辞职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你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10天的劳动报酬。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0-07-11 09:44
王同林
不需要。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7-11 11:06
牛国荣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同时10天工资应该支付给你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11 14:56
郭军
你好!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并且有权获得工作10天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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