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在2007年将两间土房和85平的砖仓、三亩农田(包括直补)(土地是亲属妻子的)一起买给别人,但是没挣得村里发包方的签字及他妻子的同意,双方就签订了合同,现在他们从外地搬回,想收回土地和以后每年的直补款请问律师能否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