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已经有4个月了
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我已经离职公司给我开具了离职证明,上面有写明具体工作时间。
但是职位上却写的是实习助理一职 我想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局仲裁申请我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吗?在进入这家公司之前我已经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