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们(18户)于2011年2月在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按揭购买了全新商品房(共六层18套),2012年底户主发现整栋楼房的许多天花板出现裂缝,长的有4至5米,一至六楼的楼梯梁出现竖向三面转角的裂缝,部分墙面也有明显的开裂。
之后到建设局咨询并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基本完好房”。
裂缝以后会否继续发展是未知数。裂缝以后会否继续发展是未知数才买一年多的全新房,现在出现了这些问题,变成基本完好房,户主们很是烦恼。
而开发商只提出修补这个答复。而开发商只提出修补这个答复请问律师,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向银行提出暂停供款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