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花2万元购买了某农贸市场的两个摊位,使用权为期20年。
结果该农贸市场没能开张,开发商就以某间铺面暂代摊位,约定市场开张后再开始使用年限计算。
现该处因面临工程改造可能会被拆迁,开发商已将暂代摊位的铺面出售处理,与我商议以2万5千元的价格回收已购摊位。
请问开发商的处置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