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在一家公司上班,与劳务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现在用工单位要把我们全部转到另一个公司,并未征得员工的同意,请问这种情况,用工单位是否违法?如果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是否能够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