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4年6月进深圳宝安一家公司,05年1月才签合同。
07年12月31号公司要我结束合同,说要重新入职,但是没有经济补偿。
要赔偿就要离开公司,我因为老婆马上要生小孩不能没有工作就答应了。
08年2月14号公司与我重新签了一份合同。08年2月14号公司与我重新签了一份合同13年2月4号公司与我结束合同不再续签了。
我能要求公司补发04年到07年的经济补偿么?公司07年才为我买社保,公司是一年签一次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