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起诉讼
我是外来媳初婚老公上海2006年离异与我2010年结婚我们现有一个一岁半的女儿,婚后不久发现老公离婚不离家和前妻关系暧昧且对外仍以夫妻名誉相称,与前妻离婚后他们各得一间房且他俩的房与我公婆都是邻居,与我结婚后老公经常以孩子太吵及看父母为由住那里,其实是为了和前妻在一起除此以外他那间房就是空关至今我们却在外借房住离他那方也就一站路远而已,他说怕前妻没面子从来不让我们去哪儿否则就离婚?因此我们的孩子也从未去过爷爷奶奶家那个小区更没人知道他俩离婚,孩子小我也忍了,2012年2月老公以与前妻所生女儿的名誉共同申请买了套第2批经适房,且对外声称买房所又款都来自于借前妻,女儿及父母、我明知道是他自己的钱他是担心离婚我分割财产所以变相做了转移,产权证上也是他和前妻所生女儿的名字,想知道如离婚这房子如何分割?我生完孩子刚满月他就提出离婚吵架过好多次,他现在经常以加班为由不回来,工资也所剩无几说还借款了,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孩子会判给谁?他们一家从未公开承认这孩子难道也要判给他吗?从生下来就我一人在家带到现在,其实孩子出生不久是女孩老公就说后悔想复婚并作了财产转移,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