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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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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3282什么是编号?

工伤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酒吧的工作人员。

几天前正在工作时由于两位顾客打架导致脸部受伤。

当场因老板劝阻不让报警说是怕影响生意,他承诺公司会全部负责此事。

后来急送医院治疗,对脸部进行初步处理后还是报了警。

现在老板突然翻脸不承认说是不负责我的治疗费用等。

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434346上海
[咨询时间:2013-02-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2-20 10:26
刘子若
1,构成工伤,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2,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
3,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3-03-02 11:41
刘宏耀
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报工伤的,个人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建议积极取证,比如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作时间受伤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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