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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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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320什么是编号?

土地纠纷

1991年在村民不知的情况下村官与国土局签定一份协议。

以引进外资企业,发展工业为借口征用方式。以引进外资企业,发展工业为借口征用方式同一天分三次(2390平方米、5210平方米、5150平方米)征耕地。

共征10770平方米土地,将原是耕地、果园的土地,国土局向上级政府审报是荒地审请征地。

国土局先征地,再向国级批:国土局借用两个台资公司名誉以投资合计300万美元来投资建厂。

20年以来一直未开工建厂,也没有人员进场。20年以来一直未开工建厂,也没有人员进场现在因村民多次发生冲突后,转租给一个私人收862160元租金。

每份协议征地补偿款是180000元。每份协议征地补偿款是180000元三份共540000元..国土局以其中一份协概括其他协议只发征地补偿款180000元,所有协议书只有村的盖章,并无其他人签名(只是电脑打印的名字)。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征用土地前从未发过通告,也没咨询过村民的意见。

我们可以要求国土局退回所征的土地吗?这单官司可以打吗,有多大机会?

咨询者:黄喜昌...广东
[咨询时间:20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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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7-10 14:47
牛国荣
有协议书只有村的盖章,并无其他人签名(只是电脑打印的名字),是无效的协议,另外没有进行征地公告和征地方案属于征地程序违法.所以必须审查征地程序的审批手续.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10 16:28
郭军
你好!

有协议书只有村的盖章,并无其他人签名(只是电脑打印的名字),是无效的协议,另外没有进行征地公告和征地方案属于征地程序违法.所以必须审查征地程序的审批手续.
于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193860
积分:1877
]
回答时间:2010-07-11 17:14
于森
耕地禁止开发使用,因此协议无效,可以要求退还耕地,这个官司可以打,他们违法,村民
应该联合起来维权
北京律师团队 全国免费电话:400—676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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