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子女一周之内是不允许提起离婚的,女方不受此限制;离婚时,两周岁一周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关于房产,需要查清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债务一人一半。
因为感情不合,想离婚,有一个八个月大的女儿,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目前没有工作在家带孩子,等孩子断奶以后我会把孩子交给我母亲带,我去上班,男方有固定工作,但是男方不是苏州本地人,我想知道我获得抚养权的机会有多大?还有我们不久前买了一套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总房款是六十万五千,已经付款三十万五千,其中男方父母出十万,我爷爷出四万,我父亲出一万,我爷爷帮我们借了六万,男方借了两万,其余是我们夫妻自己的钱,剩余还有三十万未付,我想问离婚这房子归谁,债务怎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