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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撞人 肇事方拒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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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3096什么是编号?

车祸撞人 肇事方拒付医药费

我方: 行人 被撞者

肇事方:卡车

由于天气原因及疏忽,卡车司机驾车撞到行人,交警部门判定肇事方全责,但肇事方之前未保有任何保险。

现伤者由于脑损伤成为植物人,医药费花销将近60万余元。期间肇事方陆续赔偿过4万余元,接着告知我方由于没有保险赔偿及足够的经济能力,赔付不了全部赔偿。

车祸距今已有一年,请问我们该如何做来维护权益?能否强制要求肇事方负担全部医药费?据说是政府针对侵害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由政府出面赔付一部分钱给受害者,请问有没有这样一部法规,具体规定是什么?

如能帮助,万分感谢!!

咨询者:fa434011上海
[咨询时间:2013-02-1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18 22:35
李保忠
可以诉讼。。。
杨晓晨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区
手机:13816899866
积分:504
]
回答时间:2013-02-19 10:58
杨晓晨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朱久兴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391262009
积分:6702
]
回答时间:2013-02-19 16:40
朱久兴
建议起诉要求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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