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问的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到现在又多长时间了?不说清楚无法解答。
您好!我家门前有一块属于我家的800平方米的山地,该山地傍亦有一块平地是属于供销社的,后有供销社将我家的800平方米山地铲平,在这两块地上建起了一建筑物作为该村新的供销社办事楼,由于是用作集体的,且他们也算是当地的官,我家的人都不敢哼声。
现在,供销社再次迁址,将原来的这幢建筑物卖给了隔壁那条村,后来,那条村将该建筑物再转卖给一私人用户。
我们当时的山地是每平方米300元左右,如果我将这地卖出去,我应有24万的收入,但现在我却一分都没收到,而且在建这幢楼的时侯也没经过我们的同意,在使用期间亦没给回任何补偿,我想请问下,我可以追讨那借用土地及卖土地的笔钱吗?应该身谁追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