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7月出租一套房子给甲,合同规定半年一付房租,现已到期1一个月,我上门查问后得知,此房甲在租了之后就马上租给了另一个租房人乙,而乙和甲签的合同为1年一付的,并且已经支付了一年的房租。
现在的问题就是我房并未拿到甲的房租,而乙又已经支付给甲。
现在甲人未找到,手机已停机。现在甲人未找到,手机已停机请问我现在可以把房子直接收回来用于自用么。
应该通过哪种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应该通过哪种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希望律师朋友们帮帮我,我可以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先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