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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关于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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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2312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

我姐姐和我姐夫要离婚了,他们有一个女儿,大约两岁,现在他们觉得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结婚时年龄不够,没结婚证。

我想知道若离婚,孩子怎么办??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该给多少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有无相关法律条文??

咨询者:fa432701山西
[咨询时间:201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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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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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2-11 13:37
魏国鹏
孩子由你姐姐抚养,抚养费支付到十八岁,每月支付男方月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段营欣律师
[地区:湖南-岳阳市
手机:18973070911
积分:616
]
回答时间:2013-02-11 13:52
段营欣
你姐与姐夫没有登记注册,属于同居关系。小孩抚养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至小孩18周岁。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11 15:41
李保忠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抚养费支付到十八岁,每月支付男方月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闫国田律师
[地区:山西-大同市
手机:15110712198
积分:2245
]
回答时间:2013-02-11 18:36
闫国田
他两人属于同居关系,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月收入20%--30%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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