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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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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2183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我是江苏的,我家有兄弟两个,在我哥25岁时,用家里所有的积蓄和外借钱以我哥的名义买了一间(5万元)小产权门面房,请问这间门面房能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吗?

补充:我父亲现在已去世,母亲站在哥哥那边说当时购房款有哥打工的2万多元,外借的钱都是我哥以后自己还的。请问母亲的证言法院会采纳吗?

(1998年买的房)。

咨询者:fa432513江苏
[咨询时间:2013-02-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谢瑛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13837195
积分:500
]
回答时间:2013-02-08 19:45
谢瑛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该房产不能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但家庭的积蓄属于家庭财产,你可以主张相应部分。关于对外借款你母亲的证言只是证据的形式,是否会被法院采信需要结合相关证据来印证。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09 11:14
李保忠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关于对外借款你母亲的证言只是证据的形式,是否会被法院采信需要结合相关证据来印证。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3-02-17 23:33
刘建平
要搜集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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