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的,我家有兄弟两个,在我哥25岁时,用家里所有的积蓄和外借钱以我哥的名义买了一间(5万元)小产权门面房,请问这间门面房能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吗?
补充:我父亲现在已去世,母亲站在哥哥那边说当时购房款有哥打工的2万多元,外借的钱都是我哥以后自己还的。请问母亲的证言法院会采纳吗?
(1998年买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