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 > 

不小心伤人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71215什么是编号?

不小心伤人

就是把别人的眼睛弄了,及时的提出了清洗眼睛的建议,对方并不执行,然后有建议对方及时去医院,对方不肯,然后3 天后才去,但是对方并不接受医生的治疗,本应一个月后去复查,依然不去,最后在我百般劝解下才去,医生说已经无法医治,两年后失明。

咨询者:fa430960广东
[咨询时间:2013-01-3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覃俊翔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925246646
积分:139
]
回答时间:2013-01-31 17:57
覃俊翔
除非有证明,否则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2-01 15:59
杨艳国
按照你的责任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02 00:25
李保忠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除非有证明,否则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俞城峰律师
[地区:江西-抚州市
手机:
积分:2836
]
回答时间:2013-02-02 22:47
俞城峰
如果您遇到法律难题,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决法律纠纷!
咨询电话:18907941164 QQ:564895531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