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金属矿山矿建技术人员,在原单位从事金属矿山建设工作18年,因为现在的企业是从事煤矿矿建,因为工程原因把我挖过来的,正常办理了辞职、调动手续。
职务项目副经理,负责项目的生产与技术,协议是五年之内保底年薪不低于20万。
现在干了两年,工程结束了,单位要求每个经理参加单位组织的考试,因为我的专业是金属矿床开采,考的大多是煤矿的内容,我考的分数不够,单位有权解聘我吗,我有权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