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在武汉中心城区(非城中村)有一套房,她在去世前立有经公证的遗嘱,内容为此套房产由其身有残疾的大女儿继承,我(小女儿)没有产权,但有其中一间房间及厨房卫生间的永久的居住使用权。
我一直在这套房中居住(隔出了独立的厨房及卧室,与大女儿家人分开使用),我的户口也一直在这里。
现这套房产正值拆迁,请问我的情况,可以在拆迁时得到什么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