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其他 > 

民事撤诉裁定送达后才能生效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71048什么是编号?

民事撤诉裁定送达后才能生效吗?

原告2011年3月起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2011年10月原告撤诉,撤诉裁定2011年11月作出,2013年时才把撤诉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问原告2013年起诉的话,诉讼时效是不是已经过了?为什么?谢谢。

咨询者:fa430649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3-01-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1-30 13:01
赵井燕
诉讼时效未过。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02 00:55
李保忠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诉讼时效未过。
俞城峰律师
[地区:江西-抚州市
手机:
积分:2836
]
回答时间:2013-02-02 23:12
俞城峰
如果您遇到法律难题,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决法律纠纷!
咨询电话:18907941164 QQ:564895531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