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你的一次让医生写了病历,一次照了照片可以作为证据。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2、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
3、如果选择离婚,你可以要求小孩的监护抚养权。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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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选择离婚,你可以要求小孩的监护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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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03年认识,06年结婚,婚后发现他是个生活的低能儿,什么事都不懂.还特别爱赌博.08年我怀孕后更疯狂,经常半夜不回家,我去找他还不回,还动手打了我.那时我都怀孕5个多月了,以后每次为他赌博都会打架.09年我妈来我家住一段时间,他为了洗衣服又大打出手,还当着我妈的面骂我带妈字的话来.我妈被气走了,一直到现在都 是每次吵架都会出手.一次比一次狠.有两次差点要了我的命, 这两次我一次让医生写了病历,一次照了照片.如果离婚这能作为暴力的证据给我赔偿吗?
还有我和他认识时他有6w多元,我们没结婚前就住在一起,我俩都上班,钱是他管的.如果离婚这钱能算共公财产吗?我为了孩子什么都可以忍,可是孩子快2岁了越来越懂事了,对孩子以后的影响也不好.我该怎么办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