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银行的责任,你可以不还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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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用卡没有丢失,也没有借给任何人,一直在我手里,而且我没有去银行开通过网上支付,而且设有消费密码,最近一个月没有任何消费,今天却接到银行短信,催促我还钱,说我卡欠费2万多块,距离还款日还有2天,如果不还款,将按日收取我滞纳金,并影响个人信用。
我联系银行,查交易明细,发现5月29日,我有两笔交易,商户名称都是汉语拼音的shang hai huan xun,两笔交易2万多块,我肯定当天我没有进行任何交易,银行让我报案,然后去银行做非本人消费声明,我打110,到公安局说明了情况,公安局以我没有证据证明不是我消费的,为由,不给我立案,警察说,卡在我手里,除非银行泄露了我的个人信息,才有可能被复制盗刷,让我起诉银行。
可是银行又催促我还钱,2万多不是小数目,如果我还了,岂不是承认了这两笔交易,其实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请问律师,我可以不还钱吗,我还可以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