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公司上班24天着到,老板开除。离职当天并交付清楚公司,钥匙及资料。
十号发放工资老板却以上班期间做事不清唯有。克扣只发1200给我,本人一个月2250工资一天75块,一个月是1920加押金是500。老板说你没跟我签合同,发表也没有我的盖章只有手写不能算,有本事你去告我
我想问一下 不是有个劳动法不签劳工合同有经济补贴 实用?
可以发至我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