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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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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8808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我签了份劳动合同但是对方说要辞职需要提前半年通知不然需支付4个月的工资请问这合法么。

咨询者:fa427026上海
[咨询时间:2013-01-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3-01-15 14:03
路焜
不合法,提前一个月即可。
薛为华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2050
]
回答时间:2013-01-15 22:36
薛为华
这样的约定属于霸王条款,违反劳动合同的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一般员工离职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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