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继承权包括谁?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872什么是编号?

继承权包括谁?

请问父母已故,所剩公产住房是否由子女平均继承?和户口所在地有没有关系?孙子有继承权吗?

咨询者:fa124712天津
[咨询时间:2010-07-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上官翰清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859029120
积分:376
]
回答时间:2010-07-05 21:49
上官翰清
1、所有继承人均有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遗产继承与子女居住地(户口所在地)无关。
2、如果孩子的父母还健在,则孩子无权继承;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则孩子可以代位继承。

福建上官翰清律师
QQ 451986354
高得生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5995488029
积分:516
]
回答时间:2010-07-05 23:22
高得生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而,孙子没有继承权。
通常遗产由各继承人平均继承,但也要考虑各子女的具体情况,有无没有劳动能力的靠父母扶养的,有无对父母尽较多赡养义务的,如存在上述情况,则要相应的多分或少分。
继承人的继承权与户口没有关系,但出现纠纷时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父母的住所地法院管辖。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05 23:25
魏国鹏
继承的主体有下列,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滕月辉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3752274821
积分:373
]
回答时间:2010-07-06 14:00
滕月辉
1.所有继承人均有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与居住地(户口所在地)无关。
2.如果孩子的父母还健在,则孩子无权继承;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则孩子可以代位继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