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罪与非罪 > 

人身伤害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8634什么是编号?

人身伤害

由于纠纷,被告人殴打当事人造成当事人右手拇指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判定为轻伤,现在移交到检察院,但检察院不给提起公诉也不给抓人。

检察院所为是不是违反法律程序??

咨询者:fa426615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3-01-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3-01-13 20:57
王献锋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为最长一个半月,到期会做出处理,如果逾期未处理,则属于违反程序。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3-01-13 21:22
曾波
检察院违法。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1-14 09:02
赵井燕
若超期不办,则属于程序违法。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